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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海南国际仲裁院关于减交、缓交仲裁费的通告
为降低超强台风“摩羯”对市场主体的影响,减轻仲裁当事人争议解决费用负担,现通告如下:
受台风“摩羯”影响的市场主体提请仲裁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减交仲裁处理费的50%。当事人预交仲裁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申请缓交。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南国际仲裁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