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简介

理事会简介

海南国际仲裁院第一届理事会简介


海南国际仲裁院是社会公益性法定机构,实行以理事会为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王雪林由海南省政府从现职公务员中任命,张月姣、黄进、刘敬东、尹田、王琦、符琼芬、约翰•阿齐尔•埃劳(Johan Achiel Erauw)(比利时)、黄锡义(Michael Hwang)(新加坡)、本杰明•休斯(Benjamin Hughes)(美国)、范凱傑(香港)等理事会成员由海南省政府聘任,聘期五年。海南省政府聘任的理事会成员国际化程度高,专业能力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很高代表性、权威性和影响力。其中境外4人,占理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分别为欧美、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等世界上仲裁发达地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资深专业人士;海南省外4人,为国内国际商事仲裁领域杰出人物,其中3人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1人为中国国际法学科领军人物,1人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海南省内2人,为海南省律师界和学术界的重要代表。

第一届理事会的成立,是海南国际仲裁院根据海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以国际性、开放性、高端性、合理性为原则,参照国际国内著名仲裁机构的先进经验,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理事会筹建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理事会高度国际化、专业化的人员结构和决策、执行与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机制,更能使仲裁公信力得到制度保障。海南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将坚持人本化、注重现代化、追求国际化、跟踪信息化和遵循法治化,努力将海南打造成为新时代仲裁改革的标杆和国际仲裁的高地,更好地服务于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