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仲动态
我院举办“国际贸易常见风险与防范”商事仲裁主题沙龙
2024年1月23日,我院举办“国际贸易常见风险与防范”商事仲裁主题沙龙。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董事、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中立专家、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葛黄斌作主旨发言,海南省律师协会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下称国贸专委会)副主任、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凤宁,国贸专委会副主任、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曹宇婷,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跨境贸易分会会长冯学芳作与谈发言。我院理事长王雪林全程参加沙龙活动,并在活动前会见葛黄斌先生。
葛黄斌以“海南自贸港国际贸易纠纷仲裁浅述”为主题,分别从中国企业跨国贸易纠纷概况,跨国贸易仲裁的起源和历史比较,跨国贸易纠纷与仲裁选择的均衡关系,争议解决条款的设置和风险防范四个方面,全面分析了国际仲裁在国际贸易发展及纠纷解决、风险防范中的重要角色。随后他通过经典国际仲裁案例,分享了仲裁条款签订方法及国际仲裁实务经验。他强调,仲裁在国际贸易领域一直都备受商事主体青睐,仲裁条款的设计是商事争议能够顺利解决的基础,商事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应对争议解决条款中的法律适用、仲裁地、仲裁庭组成、仲裁规则选择、仲裁语言、律师费及仲裁费的承担等问题予以详细约定,避免争议发生后因相关条款约定不明而在仲裁程序推进过程中陷入被动局面。同时,商事主体在国际贸易过程中也要关注双语合同文本的一致性、交易相对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营商环境以及纠纷发生后仲裁策略的制定等问题。他还建议,为了更好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设服务自贸港、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际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需要设计出具有海南特色的仲裁条款,为更多在海南投资的国际商事主体提供优质的争议解决服务。
与谈环节,嘉宾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和不同专业视角,围绕沙龙主题,展开充分交流和分享。
李凤宁从自身教学及实务角度,对合同签订和履行全过程的风险点进行了清单式梳理,还通过分享商事主体因对某国通关政策不了解而未能如期交货的案例,介绍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政策在国际贸易中引发的风险。他还着重强调了国际贸易术语版本及不同国际贸易术语在交易过程中对商事主体权利义务和风险的不同影响,提示了当今社会通讯工具多元便捷,在便利商务交流的同时,也易使商事主体忽略对合同的签订、履约过程等证据的保存,致使在纠纷发生后因证据不足陷入被动。他指出,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的设计,海南自贸港将在“一线放开,二线管住”贸易制度上进行探索,新制度的确立将改变未来海南的贸易规则和争议解决规则,对法律工作者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曹宇婷从实务出发,提出国际贸易中的文化差异会带来认知和行为上的差异,从而导致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对合同条款具体内容的重视程度不同,这提示中国商事主体应在合同磋商阶段以合同约定条款内容为核心,谨慎核实交易相对方的名称和资质,厘清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基础法律关系,勿轻信中间人在交易中的“熟人背书”效果。她还提出,仲裁的无地域管辖、保密审理、可跨境执行等优势,是最适合国际贸易的纠纷解决方式,商事主体要充分利用仲裁的优势作用。她进一步指出,海南出台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未来也可能是外汇管制最为宽松的特殊关税区域,海南将成为国际贸易的热土,涉外律师要抓住政策红利,为境内外投资者开展国际贸易业务保驾护航。
冯学芳从行业协会角度出发,全面介绍了协会会员在跨境贸易日常经营中碰到的堵点以及应采取的应对措施。她表示,与境外商事主体做交易时,往往很难了解其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全面保障商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建议商事主体在交易前对目标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对其履约能力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其次,商事主体还要对交易相对方的商誉、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策背景、政治环境进行充分调查并保持持续关注,亦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规避贸易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此外,她还通过案件实例,分享了境外商事主体在海南从事新型离岸贸易业务的机遇和挑战,以第一视角生动还原了商事主体处理贸易风险的经验和做法。
交流互动环节,现场嘉宾就临时措施、仲裁机构的选择、对境外商事主体的资质审查、仲裁裁决的跨境执行、国际货物运输风险等问题与各位发言嘉宾进行了充分探讨交流。
本期沙龙由我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副主任刘娟主持,以“现场+线上直播”方式举行。海南省律师协会、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跨境贸易分会等支持单位的代表出席活动,多家国际贸易企业负责人、法务,律所律师,我院部分境内外仲裁员、调解员现场参加,千余人次通过线上方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