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国仲动态
海南国际仲裁院举办海南自贸港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
为充分发挥仲裁优势,有效化解金融纠纷,10月17日,海南国际仲裁院联合海南省银行业协会成功举办海南自贸港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
海南国际仲裁院党委书记、理事长王雪林致辞时指出,海南自贸港作为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要求形成与之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形态。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工作在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仲裁工作也是新时代改革开放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仲裁具有公正高效、程序灵活、注重保密、裁决可强制执行等显著优势,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与金融纠纷解决的需求高度契合。海南国际仲裁院具备了为金融业发展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的基础,并持续探索金融合同纠纷柔性化解、高效化解的新举措,促进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多元发展,助力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海南省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邢益群表示,仲裁制度与金融行业纠纷解决需求高度契合,海南自贸港在金融纠纷解决上应有新尝试、新思路和新作为。本次座谈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加深了银行业对仲裁制度的深度理解和认识,为深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银行业协会将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携手加大仲裁制度的宣传推广,发挥仲裁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安全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争议解决机制多元化发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海南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仲裁员,省人大代表,海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岳松从司法支持仲裁角度分析了金融债权的实现路径,他指出,海南国际仲裁院连续五年保持仲裁案件被管辖法院“0撤裁”记录,充分体现了海南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公信力建设成果。省银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债权化解问题,建议协会与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省高级法院加强协作,打造海南自贸港特色的“诉仲”“诉调”工作机制,化解金融争议解决的堵点,共同护航海南金融业绿色生态的发展。
海南国际仲裁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陈华君详细介绍了仲裁相较于诉讼的优势特征和海南国际仲裁院改革发展成果。他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作为全省唯一民商事仲裁机构,2020年在全国率先完成改制,建立了理事会主导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调解+仲裁”双轨运行机制,实现了决策机构、治理机制、仲裁规则、仲裁员队伍、调解机制、执行机构六个国际化,通过改制以及制度集成创新,案件质效持续提升。2023年蝉联仲裁公信力评估全国十佳机构和涉外服务十佳机构“双十佳”荣誉称号,仲裁公信力居于全国前列。希望进一步加强与金融界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仲裁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优势和作用,共同推动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海南省银行业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法律部副总经理陈彦婷介绍了海南地区金融案件处理的情况,以及个贷、普惠金融业务纠纷解决和执行的问题,希望海南国际仲裁院可以出台更多举措服务和支持金融企业发展。
海南国际仲裁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海南农商银行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何浪表示,仲裁是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快捷、公正、专业、高效等特点,应当发挥仲裁制度在化解金融纠纷中的优势作用,让更多的金融机构充分了解仲裁制度的优势,将仲裁条款植入到标准化合同中,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孙礼友介绍了调仲衔接、多元化解决金融纠纷情况,他希望与海南国际仲裁院加强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对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探索,进一步引导当事人签订或补充签订仲裁条款,将金融纠纷化解的触角前伸,满足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多样化的解纷需求,促进和谐金融环境的构建。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风险管理部原总经理黄国华结合仲裁员办案的实际,从金融仲裁案件办理的角度进行了充分阐释,提出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合同内容,规范仲裁条款,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
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国浩(海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薇娜提出仲裁制度之于金融争议具有高效便捷、服务优质、程序灵活等优点,鼓励和引导更多金融机构尝试“调解+仲裁”模式高效解决金融纠纷。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消费金融部副总经理侯晓娜、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法律事务部诉讼团队负责人纪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法律部副总经理李敏、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风险管理处一级经理胡弋等与会嘉宾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纠纷解决情况、仲裁案件立案、保全、执行、涉外案件审限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交流。陈华君副院长针对与会嘉宾提出的问题逐一解答,并表示海南国际仲裁院切实考虑金融机构的实际需求,将以更加务实高效的举措,公正、专业、高效化解金融机构纠纷,维护市场秩序。
海南自贸港金融仲裁工作座谈会的召开,是海南国际仲裁院着眼金融业发展现状,推进海南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对外开放作出的重要筹划和部署。海南省银行业协会、海南自由贸易港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工行海南省分行、农行海南省分行等23家驻琼省级金融机构有关负责人,海南国际仲裁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