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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建设工程索赔实务研讨”商事仲裁主题沙龙

来源:海南国际仲裁院 发布时间:2023-11-30 17:52


2023年11月28日,我院举办“建设工程索赔实务研讨”商事仲裁主题沙龙。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先伟担任主旨发言嘉宾,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会长王禄修,海南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文灿,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蔡先国、中建三局集团(海南)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彭松担任与谈发言嘉宾。我院理事长王雪林全程参加,并在活动开始前与王先伟会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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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伟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结合法律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阐述了建设工程索赔的内涵、成因,介绍了不同承包模式对工程索赔的影响、索赔依据和疑难点问题,重点对BD(设计-建造模式)和EPC(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两种承包模式的风险承担、索赔的具体内容进行专业细致、深入浅出的讲解。他强调指出,建设工程领域相关争议法律关系复杂、专业性强,仲裁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以直播方式进行调解更能体现仲裁机构和仲裁员的专业能力。

与谈嘉宾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和不同专业视角,围绕沙龙主题,进行了充分的分享和交流。

王禄修指出,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件裁决的重要依据,并介绍了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编制的《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鉴定指南》中建设工程造价鉴定程序、技术标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等重点内容。

黄文灿提出,海南处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双循环的交互点,国内工程承包企业逐步走向国际工程,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条款的问题处理方法和逻辑思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目前国内工程承包企业对国际工程规则的理解还不全面,未来还需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风险防范意识。建设工程企业应从仲裁机构及法院裁判的角度出发,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加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蔡先国提出,实践中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往往会遭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因素,特别是政府行为能否认定为不可抗力在实践中较难界定,目前已有相关案例认同政府行为导致客观情势发生重大变化。他还对停工、窝工索赔失权条款这两个法律实务问题进一步延伸分析。

彭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施工企业的角度出发,表示施工企业在索赔实务中常遇到合同条款规定严苛、索赔成本较高、难度较大、索赔相关证据资料收集难度大等难点,施工单位要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共同促进建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交流互动环节,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我院仲裁员周朝霞等就EPC模式和DB模式下材料价格调差相关区别背后的法理依据与王先伟、黄文灿等作了充分交流研讨。

本期沙龙由我院内部监督部副主任董玲主持,以“现场+线上直播”方式举行。海南省律师协会建筑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作为沙龙活动支持单位均派代表现场参加。来自中建八局华南公司、中建一局海南公司、中建五局海南公司、中铁建设集团、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海南省路桥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等建工企业代表现场参加,我院其他境内外仲裁员及有关各界人士1000余人次通过线上方式参加。